第七十一章 胜不为胜,输不为输(一)-《我是搬山贼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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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【这厮,居然只看两眼就能学会我的本事!】

    这石通灵与他素不相识,除了本次斗法大会,唯一有可能见识过破军杀刀的地方,便是在四海楼乐狮驼三兄弟与九灵门下一战。

    仅凭数眼,便学会了这般绝学,天资之高,悟性之佳,乃是乐狮驼生平仅见。

    只是,有些功法,并非靠悟性便能学会。

    比如:万兽喧嚣诀。

    【没有异兽元神,我看你怎么偷学!】

    转念之间,乐狮驼便想到了应对之法。当即运转灵力,召唤异兽加持。

    灵力呢?

    那一身充沛的灵力,居然点滴不剩。

    一阵天旋地转,乐狮驼只觉得眼前一暗,便什么都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场外诸妖,只看到乐狮驼被刀芒逼出身形,随即便翻身倒地,昏迷不醒。

    “此战,石通灵获胜!”

    台下,岳天鹏大吃一惊,纵身一跃,抢入场中,一把扶起乐狮驼。

    “老三?你怎的如此不济?你到底怎么了?”

    任他如何死命摇晃,那乐狮驼始终紧闭双眼,但奇怪的是,脸色倒是红润,甚至有鼾声响起,倒像是......睡着了。

    可堂堂妖王,灵台清明,便是一年半载不合眼也无关紧要,哪会在这般紧要的时候睡着?

    便在这时,乐狮驼的身旁,又出现一道身影。

    独角冷面,丰神骏朗,北海敖渊。

    “你不行,我来。”

    说完,也不理岳天鹏诧异的眼神,敖渊一把握住乐狮驼的手腕,闭目凝神。

    不一时,敖渊的眉头愈发紧蹙,突然睁开眼睛,扫了扫四周。

    “天仙醉!酒里有毒!”

    场中,一片哗然。

    世有妖圣,九头蛇身,名为相柳。

    其血本无色无味,但若与美酒相融,则立时化为三界中第一等的迷药,只须片刻,饮酒者修为尽散,倒头便睡,任你法力通天,也须昏迷上三五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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